一、企业所得税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浙国税发〔2015〕47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公告的解读》
二、增值税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